学生备用财产管理规定
一、学生备用财产范围:各班教室、寝室的墙体、走廊、门窗及室内灯具、桌 椅、电视机、讲台、黑板、床架、箱架、衣柜、电脑桌椅、用水设施、门锁、洁具。
二、学生备用财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每届学生进 校时,班主任向后勤处领用,并同后勤处签订备用财产、水电设施使用管理责任状。 学生毕业离校时,班主任负责按责任状向后勤处办理备用财产移交手续。
三、财产损坏、丢失实行“全额索赔”制度。即在每一财产处理事件中,直接 责任人承担受损财产的全额赔偿。恶意损坏者,加倍赔偿。
四、每月底,由后勤处牵头,会同学生处、保卫处、系部负责人、财产管理人 员等,对学生备用财产进行检查,对财产损坏、丢失情况确定处理意见。
五、学生备用财产损坏和丢失,班主任必须在当天向后勤处申报,由后勤处确 定赔偿金额。赔偿款由班主任负责催收,在一星期内将赔偿款催收到位并上交后勤 处。后勤处收到赔偿款后半个月内搞好维修。如赔偿款催收不到位, 扣班主任 1 分; 维修不及时,扣维修工 1 分;班主任如不申报,一经发现由班主任负责赔偿,并不 准将赔偿责任转嫁给学生;未申报维修的备用财产,由后勤处在财产交接时索赔到 位。
六、对全校课桌统一编号。开学后教室桌椅由后勤处根据班级人数统一调配, 由班级管理。
七、班级卫生工具配备:每个教室每届配灰斗 2 个,每学期配扫把 4 把、布拖 把 2 把;每间寝室每届配灰斗 1 个,每学期配扫把 1 把、布拖把 1 把。教学系负责 造领用计划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后报后勤处,后勤处按规定核发。卫生工具的使 用管理由各班负责。其它卫生工具实行临时领发,用后归还,由后勤处负责。
附:人为损坏财产索赔价格表
名称 | 金额(元) | 名称 | 金额(元) |
连体课桌椅 | 500/ 套 | 球型门锁 | 50/ 把 |
木凳子 | 5-10/ 张 | 弹子锁 | 8/ 把 |
插 座 | 15/ 个 | 水笼头(铁) | 10/ 个 |
墙面污点 | 20-100/ 处 | 不锈钢笼头 | 20/ 个 |
开 关 | 15/ 个 | 不锈钢直阀 | 15-20/ 个 |
日光灯架 | 30/ 套 | 黑 板 | 800/ 块 |
日光灯管 | 30/ 根 | 冲水球阀 | 15/ 个 |
白炽灯 | 10/ 个 | 淋 蓬 头 | 30/ 个 |
铁床架 | 300/ 套 | 闸 阀 | 15-20/ 个 |
床 板 | 50-80/ 块击 | 大便器 | 100/ 个 |
磁 砖 | 20/ 块 | 合 页 | 10/ 付 |
玻 璃 | 60/ ㎡ | 门 栓 | 30/ 个 |
推拉窗玻璃 | 30-60/ ㎡ | 窗 扣 | 5/ 个 |
学生水电管理规定
一、管理原则
水电管理由后勤处负总责,并实行按系部及部门、班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 原则进行管理。后勤处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每月将考核情况报送责任系部和班级; 学生公寓用水实行“定量包干,超标自负,节约归公”的原则。每生每月免费使用 3 吨水、5 度电,超标部分由班主任按当时水电价格凭后勤处造表单向本宿舍学生 收取,限期交到财务处。
二、责任划分
1、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学生公寓的水电按系部划分,由系部负责管理。
2、学院大门的水电、校园路灯由保卫处负责管理。
3、食堂、办公楼和其它公共场所(包括校园亮化用水用电)水电由后勤处负 责管理。
三、管理要求及责任追究1、后勤处负责水电管理的相关人员加强用水、用电的现场监管,并有检查记录。
2、后勤处要及时解决用水用电中出现的问题,接到系部或部门水电维修申报后, 要及时通知水电工维修。
3、寒暑假期间, 水电维修工要关好教学大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处水、电开关。
4、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取暖设备(学生办证室、图书室、实习仓库 除外)。否则,每次罚款 100—200 元。
5、严禁偷水、偷电,每发现一次罚款 300—500 元。
6、后勤处应按时催缴水电费。系部及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把学生 超用水电费和财产损坏维修费交财务处。
学生就餐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遵守就餐时间,佩戴校牌,按分层分批安排,有序从食堂入口处 进入食堂。
二、学生进入食堂后,按窗口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不喧哗吵闹,不得进入 食堂操作间、备餐间。
三、学生一律在食堂就餐,用餐完毕从规定的出口出食堂,不得将饭菜带出食堂。
四、讲究食堂卫生, 吃多少,打多少,不剩饭,不剩菜,不乱倒、乱扔剩饭菜, 不乱泼洗碗水。
五、爱护食堂内的公共财产, 严禁损坏食堂设施,严禁踩踏、搬动食堂的餐桌。
六、学生对食堂伙食或服务有意见,应向班主任、系部或学生处反映,由学生 处与后勤处协商解决。严禁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
七、就餐管理由学生处、后勤处负责安排组织,指导学生会干部共同搞好就餐 管理。
教学大楼和教室管理规定
教学大楼是教学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使教学大楼及教室管理有章可循,保证 全校师生有一个良好的教学、学习和工作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规 定如下。
一、教学大楼守则
第一条 保持肃静 在教学大楼及其周围,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进行球类、舞蹈 等影响教学的活动;不准吹口哨、嬉闹、起哄;不准吹、拉、弹、唱。
第二条 保持卫生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纸屑、果皮、杂物;不准在教室 吃东西;不准吸烟。
第三条 保持整齐 不准随意搬动桌椅;不准在楼内停放自行车、堆放杂物;不 准生火做饭;不准晾晒衣物;不准在教室内乱涂乱画等。
第四条 爱护公物 | 不准踢墙面、黑板、讲台、桌椅、门窗;不准在桌面上刻、 |
写、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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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节约水电 | 使用水电要做到人走水关、人走灯灭。 |
第六条 文明礼貌 | 言行要符合文明规范,着装要整洁、大方;不准拖鞋进入大楼。 |
第七条 执行守则,人人有责 教学大楼的管理由教务处、后勤处、学生处负责, 各位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并服从管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 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损坏公物要按价加倍赔偿。
二、教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全校所有公共教室的使用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包括固定教室和班级活动教室的分配,教室的使用与调配等。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 秩序,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和调配教室。
第二条 任何教师和学生必须严格按课表编排的教室和时间上课,因调课、补 课、辅导等临时性教学活动需用教室,要事先经过教务处的同意。
第三条 学院所有教室,一般不借给外单位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教 学的副院长或教务处长批准后方可。
第四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除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任课教师应按课表上安排的公共多媒体教室上课;临时需要使用多媒体教 室的,应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由信息中心人员视情况给予安排。
2、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教室设备,特别要严格按操作程序关机。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信息中心人员报告。教师应教育学生不得擅自动 用工作台上的任何设备。
3、任课教师如要安装软件,须在一周前和信息中心联系并协助安装;为避免 破坏系统,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擅自卸载软件。
4、各教学系部应指定专人管理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教室多媒体
设备的安全和维护管理,并对教室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做好相关记录。
7、为保证教室多媒体设备按正常运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加装、卸载教室多媒 体功能软件。
8、任课教师如不严格按照正常步骤操作,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如不严格按程序关机,造成设备损坏的,将按学校相关条例处理。
第五条 使用教室的部门及个人应服从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尊重教学管理人 员的劳动,共同维护教室秩序,维护教室环境,保证教学正常运行。
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如有随意占用教室而影 响正常教学的,将严肃处理。
实训大楼管理规定
实训中心大楼是学院各专业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也是学院对外的重要窗 口之一。为了使同学们能在安全、文明、卫生的良好环境中学习,结合实训大楼实 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学生进入大楼应穿着整洁,衣着得体;
2.严禁携带食物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进入大楼;
3.大楼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一切影响他人学习、工作的行为;
4.进入实训楼要讲究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一切有碍 公共卫生的杂物,严禁把室内垃圾倒在走廊;
5.要保持楼内墙壁的洁净,严禁在楼内墙壁上随意踢踏以及乱涂乱画、张贴 各种宣传资料等不文明行为,坚决杜绝脚印、球印等出现在墙壁上;
6.要爱护实训楼内公共设施,如窗户、门把手、水龙头、应急灯、安全通道 指示灯等,严禁各种人为损坏的行为;
7.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随意拨动楼内电气、消防等各类开关和 设备,以防发生故障甚至引起误报造成恐慌;
8.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严禁把身体探出窗外、严禁登上楼顶天台;
10.学生要自觉遵守上述管理规定 , 发挥主人翁精神,发现有损坏大楼设施、 设备等不良行为,人人都有检举、批评和制止的义务;
11.发现问题自觉与值班人员或老师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制度
一、教室多媒体设备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二、教室多媒体由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设备维护及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 作。
三、多媒体设备使用者应掌握设备使用方法,并严格按《郴州技师学院智慧多 媒体教学系统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 时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四、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及系统相关参数,不准擅自把系统 设备拿出室外使用。安装课件、应用程序时,应严格采取预防病毒措施。
五、班主任老师为各班多媒体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后,班主任要 检查,各设备电源必须处于断开状态,并及时上锁,防止引起火灾和设备的损坏。 并保持多媒体设备的清洁工作。
六、教育学生爱惜设备,不在触控一体机和壁挂一体机嬉戏打闹;禁止学生私 自动用多媒体设备,学生损坏设备应照价赔偿。
七、教室多媒体系统使用班级变动时,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各系资产管理员办理 交接手续。
八、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仪器损坏者,学校将视损坏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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